天津去台湾旅游需要什么手续,天津台湾自由行攻略

大陆国家旅游局官网;正式开放以下城市「个人旅游」赴台湾自由行.

第一批:北京、上海、厦门

第二批: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

第三批: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 / 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自由行办理程序如下:

1、第一步:首先拿本人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

2、第二步:待通行证件办理出来后;请客户准备好办理入台证之个人资料; 交由本公司代其办理台湾旅游入台证; 另外办理此证;需3-5个工作天.

3、第三步:客户两证拿到手后;即可订机票赴台湾自由行

本公司可代理客户订机票/订酒店安排吃住或安排专业司机/导游(有合格证照)陪同台湾各地深入观光旅游。

赴台旅游自由行签证应准备下列文件

一.申请通行证应备文件《需本人亲自办理》

(1)填写赴台申请表一份

(2)二寸彩色相片一张

(3)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办理时带齐以上资料和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省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即可办理大陆居民赴台通行证及旅游签注(G)签。

二、赴台旅游自由行签证应准备下列文件

来台观光自由行需准备的资料:

1、填写大陆居民赴台观光申请书(正反面)一份(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发范本)

2、照片(2年内2寸白底彩照)请与大通证相同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学生需增加学校有效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原件)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页(需彩页)

5、紧急联系人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家户口本扫描件彩页(保证人为申请人家属,户口不在一起,需亲属关系证明)

6、简要行程表

7、随同亲属名册表一份(无随同亲属免填)

8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如下,则其一)

陆客来台观光自由行资格证明文件:

(一)、年满二十岁且具备以下财力证明之一

1、5万元的存款证明,需已存30天并冻结至从台湾归来。

 2、年薪12.5万元以上的在职年薪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信用卡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或无限卡(Infinite)持有者(借记卡不算)。夫妻或全家同行只要一份,部分地区要求不同,学生不用财力证明。

(二)、年满十八岁以上之在学学生者,检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其未满二十岁者则需家长同意书

台湾自由行必须要有两份证件,分别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一、台湾旅游签注,是去中国台湾必须要有的一道证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

从2015年元旦开始,中国大陆游客到中国台湾金门、马祖、澎湖等旅游,只要事先到中国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就能在抵达后,直接申请签注获得“中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仅限台湾离岛使用)。

二、入台证,全称为《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英文:Exit & Entry Permit(Taiwan, Republic of China)。是台湾地区内政部门发给中国大陆(含港澳地区)居民,用以出入台湾地区的证件。

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持有台湾地区护照人士无需申请入台证,持有外国护照人士除非适用免签证,否则应申请台湾签证。持有台湾地区的护照及其他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可申请入台证。

台湾(Taiwan),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东临太平洋,东北邻琉球群岛,南界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群岛相对,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相望,总面积约3.6万平方千米,包括台湾岛及兰屿、绿岛、钓鱼岛等21个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64个岛屿。

台湾岛面积35882.6258平方千米,是中国第一大岛,7成为山地与丘陵,平原主要集中于西部沿海,地形海拔变化大。由于地处热带及亚热带气候之交界,自然景观与生态资源丰富。人口约2350万,逾7成集中于西部5大都会区,其中以首要都市台北为中心的台北都会区最大。

扩展资料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一般与《入台证》一起检查。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五年改为10年。

2016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参考资料:

入台证-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百度百科